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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理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呢

2026-01-19绍兴劳动仲裁纠纷律师

 宣钰盈,绍兴劳动仲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完成之后,我们就能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发到我们手上的就只有一份,大家可一定要保管好它。网友们想知道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理,为此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复印件上盖个章,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8、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首先,从证据法角度看,认定工伤决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也是一种证据,法官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享有是否采信的裁量权。工伤保险法律属社会法的范畴,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仍然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并未把认定工伤决定书纳入具有预决效力的证据范畴,但我们认为,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

  其次,从救济途径看,对未生效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定工伤决定书生效后,即使有错,《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均未赋予救济途径,当事人只能在民事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不予采信,对这最后的、唯一的救济途径,不应彻底封闭。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不能宣告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效,但可以决定不予采信。

  从以上文章中可以看到,对于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理的疑问已经解答,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工伤认定书丢了也不要太紧张,按照法律的规定补办即可。如果网友们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和律师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呢

  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发生工伤事故,需要先对工伤进行认定,对于认定工伤的条件其实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确实属于工伤的,作为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工伤鉴定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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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伤认定的性质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申请表必须手写吗

  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呢的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属于工伤,对于工伤的处理一定要遵循相关的规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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